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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首批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试单成功

湖南首批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试单成功

  中新网长沙9月1日电(林俊)9月1日0时3分34秒,湖南加禾华供应链有限责任公司出口的164件手机壳、收纳袋等日用品按“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”(9710)贸易方式在长沙海关所属长沙黄花机场海关申报成功。

  当天凌晨,湖南首批跨境电商B2B(企业对企业)出口试单成功,4家试点企业的服装、鞋、日用品、电子配件等商品,分别在长沙黄花机场海关、星沙海关跨境电商监管作业现场通过B2B模式顺利申报通关。这些商品共计45吨、货值约250余万元人民币,将出口到美国、德国、哈萨克斯坦等地。

  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《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试点的公告》,从9月1日增加长沙等12个直属海关开展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,给湖南跨境电商企业在简化申报、便利通关、出口退货等方面带来多项政策便利。海关增列“9710、9810”监管代码用于跨境电商B2B出口业务,其中“9710”简称“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”,适用于跨境电商B2B直接出口的货物;“9810”简称“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”,适用于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的货物。

  长沙海关党委委员、政治部主任刘志明表示,在当前形势下,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新模式,有助于湖南企业加大开展跨境电商业务、推动海外仓模式发展、降低物流成本,对于稳定全省外贸基本盘,帮助出口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具有重要意义。长沙海关将全力支持湖南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业务试点工作,完善工作机制,提升通关效率,及时收集、解决发展中遇到的问题,在更大范围、更宽领域、更高层次上发挥好海关作用。

  据悉,首批共有长沙4家电商企业参与试点。在总结评估的基础上,长沙海关将于10月15日后在湖南各市州全面推广跨境电商B2B监管试点工作,让更多企业享受政策红利。

  试点企业长沙斑鹿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韩冲表示,目前B2B是全球贸易的主流,订单交易量大,跨境电商B2B试点使出口企业能够直接对话海外消费者和小企业这两大客户群,特别是通过海外仓的前置备货,使商品更快且物流成本更低地送达海外消费者手中,提升了跨境电商零售出口整体运行效率,也更有利于售后保障,对企业带来极大利好。